南宁办公室选址技巧视频(南宁的账,算清了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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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8-07 07:0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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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西南宁因城市停车费征收标准严苛且上不封顶,冲上热搜。
5月23日,在南宁市优化调整道路停车收费管理新闻发布会上,广西南宁市委副书记、市长候刚公开向市民道歉,称:“因政府工作做得不到位,给大家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了不便和影响。这些天,我深感不安,内心很自责,在这里,我代表市政府,向广大市民朋友表示深刻的检讨和深深的歉意。”
发布会现场,南宁市长侯刚鞠躬道歉/图源:广西广播电视台视频号
被卷入争议核心的涉事公司,是南宁市慧泊停车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慧泊公司)。
起因是南宁市把城市道路的停车泊位运营权,授权给慧泊公司,这家南宁公交集团下属的全资国有企业,自2018年1月起,掌握着南宁全市的收费类道路停车资源。
根据停车收费标准,前15分钟免费停放,之后每隔15分钟计时收费,按照不同区域级别实行不同收费标准的计费方式,导致道路两侧停车位收费过高,广受市民诟病。
此外,电动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也要收费,窄道、非机动车道划停车位,公园、体育场的公益性质停车位被划入收费系统等不合理的做法,亦引发民众强烈不满。
南宁慧泊官方微信2018年发布的停车收费标准
5月22日晚,南宁市政府发布通告,称:“南宁市慧泊停车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停止运营、停业整顿、接受审计,由南宁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接管城市道路停车泊位运营管理业务。”
5月23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南宁市政府宣布了两条过渡性举措。即日起,将道路泊位机动车免费停放时长从15分钟延长至30分钟;并将合理增设限时免费停车位。此外,也宣布取消了现有划定非机动车停放区域的停放保管服务费。
虽然南宁市政府在“天价停车费”做到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但争议并未平息。
一周以来,围绕南宁和慧泊公司的争议,从“停车贵、乱收费”,升级到“地方法院与公司合作追缴停车费欠费”,再发展到“质押停车收费经营权25年,估值75亿以获巨额贷款”,一时之间好不热闹。
《合作备忘录》引司法争议
多家媒体留意到,今年5月8日,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与慧泊公司曾签订《合作备忘录》。
据悉,在签约仪式上,青秀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赵会表示,《合作备忘录》中的联动机制计划“运用慧泊公司车位管理大数据分析优势,在已被区法院查封的车辆泊入后进行实时监测,对车辆采取控制措施”。
引发争议的,是慧泊公司发表的一篇文章,据网传截图显示,文中有提到“对于车主恶意逃费欠费,慧泊公司主要通过司法诉讼的方式进行追缴”的内容。
慧泊车服务公众号多次发布欠费追缴信息
有观点认为,地方法院和公司签署《合作备忘录》,为一家公司“开通绿色通道”,利用公权力给予一家公司不合理的优先权,从而为加快诉讼追缴欠费进度,提供司法便利的合作模式,有违最基本的法治理念和原则,再次引发广泛质疑。
面对《合作备忘录》引发的质疑,5月19日晚,广西新闻网发布消息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已派出以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何文浩为组长的工作组,赴南宁就《合作备忘录》一事进行调查。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合作备忘录》的内容进行了审查。经审查认为,青秀区法院与特定企业签署合作备忘录不符合公平正义原则,5月19日,已责成青秀区法院与慧泊公司解除了《合作备忘录》。
5月21日晚,南宁市委决定对涉《合作备忘录》一事的5人,予以停职检查。
净利润亏损1208万元,估值72亿
虽然慧泊公司短暂得到过地方法院的司法背书,但据其控股股东南宁轨道交通集团的财报显示,慧泊的收益情况并不好。
据慧泊公司公众号“慧泊车服务”此前发文介绍,自2018年1月以来,慧泊共管理着南宁市道路路内机动车停车泊位30535个,停车带36908米,经营非机动车保管点82处,管理党政机关共享停车场8个、公共停车场2个、公交集团停车场30个。
而财报显示,截止2022年底,慧泊公司的净资产为4.95亿元,2022年净利润亏损1208万元。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官网发布的南宁轨道交通集团2022年年报显示,慧泊净利润亏损超过1207万元
垄断性“收租”性质的生意,何以运营至亏损千万?财报并未解释具体亏损原因。
更令人不解的是,一份由凤凰网披露的文件显示,2022年7月7日,慧泊公司通过质押融资的形式,同中国工商银行南宁分行以及中国交通银行广西分行签署合同,质押财产最高融资额显示为72.09亿元,合同期限为306个月,质押到期日为2048年1月。
一家截至2022年底,净资产估值为4.95亿的国企子公司,何以获得高达72.09亿的财产估值?
文件显示,慧泊公司质押的财产并非固定资产,而是“南宁市道路机动车停车泊位经营权一期转让项目项下所有收入”,即南宁市未来25年半的停车费预期收入。
图源:中登网
在这份质押融资合同前,慧泊公司刚刚和南宁市市政园林、财政和公共交通三个职能部门签署了南宁市道路停车泊位经营权的转让合同,转让期限为30年(2022年6月28日至2052年6月27日),转让费用为25亿元,且没有约定具体的支付时间,仅称“合同签订后,南宁慧泊按照南宁市财政局的要求,支付转让费用”。
关于慧泊公司如何通过质押特许经营权项目收入,从银行获得72.09亿估值的疑云,南宁市副市长陈竑曾回应称,市民和网友指出的72亿,“是金融机构根据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慧泊公司未来25年经营权使用、收入的评估值,并没有发生72亿元的实际贷款。”
但是,据披露的文件显示,质押合同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协议,已经三方签名加盖章后当即生效。值得注意的是,合同明确表示“质权人应该对协议保密,不得向第三方公开”。
针对这些问题,南宁市副市长陈竑在上述回应中提到,“目前已派专项审计组进驻慧泊公司,开展全面审计”。
特许经营权项目收益债券化与公共利益保障
然而,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和中国人民银行等六部门于2015年4月公布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其中第二章第15条明确规定:“实施机构根据经审定的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应当通过招标、竞争性谈判等竞争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
2015年4月公布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城市道路停车泊位管理当然属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也就是说,慧泊公司取得南宁市道路机动车停车泊位经营权,唯一合法合规的方式是竞争性的公开招标,且需走公示流程。
而慧泊公司获得这项特许经营权,是否经过了竞标程序?根据有限的公开资料,目前无从考证。
最后一个重要的问题是:慧泊公司取得的相关非税收入的使用和管理,是否进行了公示?这关切到前述规章中对“社会公众有权对特许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的权利能否落到实处的问题。
在2022年6月,南宁市委办公室答网友问时,表示根据《关于印发规范南宁市道路路内机动车停车泊位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收费性质为经营性收费,由交投集团负责收取,核算并扣除经营成本及合理利润后,将其余收益上缴市财政”。
也就是说,按该规范性文件,慧泊公司作为授权运营主体,所有账款统一定向转入慧泊公司银行对公账户,收支情况要接受国资委、市财政局及市审计局的监督。
但在南宁市政府官网查询,更新于2022年11月30日的《南宁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中,并没有相关的收费项目。
《南宁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北京大学法学院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彭錞向媒体表示:“这意味着南宁慧泊公司收取的停车费并没有进入财政渠道”。
“这就说明它(南宁)把应当进入到财政渠道(的收费项目),用企业的方式来做了,”彭錞表示,“这笔钱怎么用的,去哪了,根本就不清楚。相当于国企可以跟政府自己来随意决定。”
那么值得问的问题就变成了,一方面是“天价停车费”引得市民怨声载道,另一面却是财报上的账面亏损,另一面又是玩转72亿的巨额估值,这样一团看似处处矛盾又处处无解的问题,能否得到一个合法合规合理的解释?
关于特许经营权项目收益债券化,并不能简单一棒子打死。
现行《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二十三条亦有明确:“国家鼓励金融机构为特许经营项目提供银团贷款等金融服务”,并鼓励“探索利用特许经营项目预期收益质押贷款,支持利用相关收益作为还款来源。”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对于财政日渐依赖转移支付的经济欠发达地区来说,一条合法合规的特许经营权项目收益债券化之路,可以为捉襟见肘的地方财政解燃眉之急。
但是,涉及到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的提供,行政法律法规明确的是:务必应该做到保障公共利益优先。
具体到城市的道路停车收费,停车费只是对个人占用公共资源的合理补偿,其主要目的是以收费为杠杆,更好地优化停车资源配置,进而缓解停车难等问题,直接关系民众的日常出行。
如果一家地方国企一番操作,就可以绕过公众,搞定司法、市政、交通、物价等多个管理部门,垄断全市车位,把停车位划到非机动车道上去,和非机动车道一起,被同时挤压的必然是公共利益。
日常出行成本,关系到每一位市民对生活满意度的感知。随着私家车在城市生活中的普及,停车位的供应量、停车费的收取标准等,只会是越来越重要的民生问题。
我们期待南宁市抓住“天价停车费”的契机,在查清问题、查实责任、倾听民意的基础上推动改进,能够补上合法合规的程序,交出一套让市民满意的停车收费标准方案,也交出一个让公众满意的调查结果。同时,也给各地正在悄然中进行的特许经营权项目收益债券化,敲响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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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张茜
编辑 | 向由
排版 | 刘亦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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