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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物流文员办公技巧培训(审议通过!《中山区派驻街道办事处专职消防文员工作规定(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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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8-20 13: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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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26日,中山区十九届人民政府召开第二次常务(扩大)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山区派驻街道办事处专职消防文员工作规定(试行)》,区长赵云峰、区政府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区人社局、应急局、中山公安分局、各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参加会议,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宋魁向政府领导汇报。

中山区派驻街道办事处

专职消防文员工作规定

(试行)

一、制定的目的和依据

为夯实基层消防工作,充分发挥消防文员作用,规范派驻街道办事处专职消防文员管理,中山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和火灾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了《中山区派驻街道办事处专职消防文员工作规定(试行)》。

二、主要内容

《规定》一共分为六章三十一条,涵盖了专职消防文员的管理架构、岗位职责、岗前培训、工作标准、工作保障、考核奖惩等内容。

专职消防文员的工作任务是协助街道开展日常消防工作,包括推进并完成各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消防网格化、宣教培训、协助消防监督员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火灾事故调查、消防产品和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等十项工作职责,以及在值班备勤期间承担的四项工作职责。

在第三章中特别明确了专职消防文员在实施消防检查过程中,发现隐患问题应及时向属地街道报告并协助开展劝导纠正、指导整改。拒不改正的,按监管划分移交公安派出所、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处理。

规定要求各街道办事处要确保专职消防文员“专职 专人 专岗”,并提供办公工位、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和就餐等保障。

专职消防文员在派驻街道工作期间的日常管理和工作指导由街道分管消防工作的副主任负责;由消防救援大队定期下发工作计划,并实施工作量化考核。

专职消防文员的考核分为季度和年度考核,由消防救援大队会同街道办事处共同组织实施。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称职、不称职4个等级,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对消防文员奖励、续聘的主要依据。

消防文员年度考核第一次被评为不称职的给予警告,连续两个考核年度被评为不称职的,将其退回劳务派遣单位,由劳务派遣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这些节点 值得关注

2021年

● 审议通过,10月2日中山区18届人民政府召开第7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中山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文员工作方案》。

● 公告发布,10月12日,中山区人社局对外发布公告《2021年中山区公开招聘消防文员公告》。

● 集中考试,10月20日-11月16日期间,完成对专职消防文员笔试、体测、面试、心理测试和档案审查、体检等招录流程。

● 集中培训,11月22日-11月28日,受疫情影响,中山区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对12名专职消防文员进行试用期“线上”培训。

● 全部入营,11月29日12名消防专职文员全部入营培训,围绕队列训练、消防法律法规、公文写作、消防宣传等内容开展实地培训。

● 驻派街道,12月21日,中山区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对12名专职消防文员开展分配派驻工作,分赴全区6个街道正式开展工作。

2022年

● 组建专班,1月2日中山区消防救援大队组建专班,捋清街道、社区消防工作职责,专职消防文员与街道、社区、公安建立基层工作联系群。

● 建立台账,指导专职消防文员重新捋顺大、中、小三级消防网格,对全区4088名基层消防网格员进行普查,指导专职消防文员建立基层消防工作台账、簿册,完善消防工作台账。

● 试用考试,1月24日中山区消防救援大队组织专职消防文员开展试用期考试和季度工作考评。

● 规定审议,1月26日中山区19届人民政府召开第二次常务扩大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山区派驻街道办事处专职消防文员工作规定(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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