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督查技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 县(区)环保督察质效如何提升?新探索来了)
- 办公技巧
- 2023-08-26 14: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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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大兴调查研究的决策部署
认真落实厅党组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有关要求
近日,河南省生态环境厅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以下简称第六督察办)分别在信阳、驻马店、漯河三市组织召开了县(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座谈会,交流互鉴,积极创新,进一步探索了对县区一级党委政府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体制机制,为推动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工作协同共进奠定坚实基础。
👉👉👉交流互鉴促提升
针对一些地方对督察工作职责认识不清问题,第六督察办传达学习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有关文件精神,通报了近年来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工作开展情况,介绍了河南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1 6 6 18”工作体系,及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工作职责和工作方式方法。
会议交流了三市2022年以来污染防治攻坚和中央、省委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有关情况,各县区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第六督察办指出各县区典型做法和存在的短板弱项。
通过交流,增进各县区对生态环保督察工作的认识,促进各县区间互相学习借鉴。
👉👉👉畅所欲言聚共识
第六督察办坚持目标和问题“两个导向”,组织各县(区)分管环保副县(区)长和各生态环境分局局长开展分组讨论,广泛征求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意见建议。
与会单位开诚布公,踊跃发言,围绕本辖区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和工作合力不足等短板,就精准督政问政、强化队伍建设、优化考核体系以及如何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畅所欲言,提出意见建议。
经归纳梳理,这次座谈会征集到加强业务指导、精准问政督政、建立工作提醒机制等合理化建议32条。
👉👉👉建章立制解难题
第六督察办经前期调研和本次会议交流研讨,进一步探索了对县区一级党委政府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体制机制,并初步谋划了四项工作机制:
一是督察工作例会制度。第六督察办每季度召集一次督察工作例会,总结工作成效,指出短板不足,明确努力方向,并收集各县区对督察工作的意见建议,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提升督察质效。
二是督察工作会商制度。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集市县两级党委政府同志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针对省委省政府、省厅决策部署、辖区内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等进行会商交流,对重大问题进行现场交办。
三是督察工作周报制度。第六督察办设立督察工作简报信息,定期发布督察区域各级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信息,推广工作亮点做法,通报突出环境问题,并将信息印发三市政府,报送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
四是督察信息共享机制。搭建信息交流平台,在三市分别建立微信工作群,及时共享工作信息,实现信息资源互通互享。
下一步,第六督察办将认真研究,制定计划,推动完善会议形成的四项机制,逐步落实会议征集的意见建议,围绕党中央关于大兴调查研究的决策部署,增强问题意识,真正把情况摸清、把问题找准、把对策提实,找出解决督察工作问题的新思路新办法。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员潘冰参加座谈并讲话;第六督察办主要负责同志及有关人员;信阳、驻马店、漯河市政府,生态环境局负责同志及环委办有关人员,相关县(区)政府、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同志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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