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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办公汇报技巧和方法(HR的“菩萨心肠”和“金刚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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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8-28 20: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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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三的承诺

张三是公司的业务人员,无法完成公司安排的工作任务,张三的上级暗示张三早做打算,寻找更适合自己的工作。于是张三郑重其事的向上级承诺,给自己3个月的时间,如果还是不行,就自愿离职,并写了一个字据。

到了约定的时间,张三无法兑现自己的承诺,工作上依然没有起色,当然也不愿意自愿离职。张三为了保住工作,透支了自己的信誉。

和张三谈离职提上了日程。HR出面和张三谈离职,张三说提前30天通知,再给2N是自己最后的底线,自己咨询了律师。HR和张三聊业绩、聊未来、聊那张字据、聊好合好散、聊N.....,张三聊的是自己的底线不能被突破,不能退让。

聊不通之后,HR对张三说,你既然不想走,还是选择留下吧,公司欢迎你留下来,大家一起想办法把事情做好。面对工作上的安排,第二天张三提交离职报告,飘然离去。


李四的计划

李四是公司的软件测试工程师,熬走了一任又一任的项目经理,李四的工作风格是,你让我做我就做,但是我按照自己理解和节奏做,影响项目进展是因为经理安排不合理、是团队同事不配合、是甲方有问题,临近50的年龄,在项目组内,比经理还像经理。

新的项目经理上任之后,赶上公司找事业部要人效,事业部找项目经理要人效,项目经理需要项目成员包括李四提升效率,提升个人绩效。

对此,李四不以为然,谁也不能干扰自己在公司做到退休的计划,虽然因为业绩不达标被降过薪,但是,只要有班上,可以工作到退休就可以。

“公司愿意给N 1,大家好合好散是否可以”,HR与李四沟通到;李四说,我是不胜任工作,咨询过自己的律师了,公司应当按照不胜任辞退我,你们给我发解除通知,就写不胜任工作解除。

HR和李四聊工作、聊感情、聊N 1.....,李四说协商解除也可以的,补偿要按照2N来,这是我的底线。要么,公司就按照不胜任解除我,我加入公司很多年了,为公司奉献了一切,是公司对不住我,我带过团队,在公司是有影响力的,我会联合大家和公司斗争。

HR隔三差五地和李四聊,2个月过去了,李四的回答都是NO。工作上依然是我行我素,项目经理要求周三完成的事情,李四总是拖延到周五,理由是我不懂、没有人告诉我该怎么做、我不做是害怕给你们添麻烦、你们没给我培训过、这个事情很复杂不是2、3天就能做完的......,HR依然希望好合好散,李四依然坚持2N。


王五的病假

王五在公司工作7、8年,是公司某项目的成员,甲方在哪里,他们就去哪里上班,跟着项目走;疫情到来之后,公司提倡在家办公,有事去甲方干活,不用去甲方时就居家办公,三年过去了,王五已经习惯了大多数时间居家办公,偶尔去趟甲方的方式。

疫情结束了,甲方的业务临近尾声,公司居家办公政策取消了,项目组的成员们奔赴新的项目组,继续工作。

王五说自己胃不舒服、腰椎也不舒服病倒了。3个多月之后,王五说自己还没好,依然是腰椎不舒服、胃不舒服。公司通知王五第二天一起去医院看看,王五说公司侵犯自己的就医权,当天晚上王五就到经常去的医院又开了2周的病假单。

公司很关心王五的病情,再次约王五到医院看看,看过之后医生说没看出来王五有明显的问题需要治疗,于是王五到公司来上班;过了3天王五又病倒了,依然是“久治不愈”的胃不舒服、腰椎不舒服。

公司考虑再三决定暂缓发放王五的病假工资,要求王五一起到医院再看看。王五拒绝和公司一起再去看看,忙着各种咨询去维权,以至于有1、2天忘记了去医院看病拿病假单;公司按照制度给处分,王五依然每天忙忙碌碌的维权,王某没有拿到2N、没有拿到N 1、也没有拿到N。


赵六的兼职

赵六是公司的CFO(财务负责人),公司筹划在新三板挂牌,未来可期,公司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合作期间,前途总是光明的,道路总是波折的,公司经营上出现了一系列问题。

对于财务上需要赵六签字的文件,赵六以存在法律风险为由拒绝签署,公司多次和赵六沟通,希望可以在合规的情况之下,理顺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赵六不置可否。

很长一段时间在办公室找不到赵六,公司问赵六为什么不在办公室,赵六说外出办事去了;公司追问具体办理什么事情去了,赵六说工作上的事情;公司再追问,赵六就顾左右而言他,称公司做事不规矩,自己不能按照公司的要求做事情包括签字。

赵六按时打卡上下班,但是经常在办公室找不到人,公司经过了解获知,赵六虽然在公司打卡,但在其他公司已经上班2个多月了,只等着公司和自己谈离职给N,大家就好合好散。

于是公司在赵六办公区域安装了监控,提醒赵六最近不用外出办公事,赵六不知道监控的事情,依然按时打卡上下班,中间外出去兼职。7天之后,看过监控的赵六辞职了。


田七的家属

田七,工龄7年,37岁,已婚,孩子7岁。田七到集团下属企业出差,下班之后在公司办公室处理工作事务时,感觉身体不适,通过微信留言给熟悉的客户工作人员,要求替自己拨打120。

120到达之后,田七已经失去意识,经过医院抢救田七得以存活,但是智力降到3-4岁儿童水平,医院诊断意见为突发脑溢血引起。公司给予24个月医疗期之后,准备通过协商方式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田七的家属认为,田七的情形应当属于工伤,公司没给认定工伤导致田七错失按照工伤来享有待遇,公司应当按照工伤赔偿;或者公司养田七到退休。

公司不愿意养田七到退休,除了支付经济补偿、医疗期补助费,还需要支付20万余元有发票的医疗不能报销的费用,20万余元没有发票的医疗费用,后续康复用器具费用34万余元。家属表示愿意带着田七一起到公司和总经理交流一下补偿款的事情。

法律需要公司承担的,公司一分钱不会少,基于人情的部分公司愿意考虑。同时,公司愿意支付费用给家属以雇佣律师通过法律流程来确认是否属于工伤,田七的身心健康是需要家属多多照顾和关心的。法定的补偿加酌情医疗费用,得到田七家属的认可。


黄八的退休

员工黄八,女,1976年6月出生,是公司财务部门高级税务主管,2007年7月入职公司,最后一份劳动合同期限是2017年7月17日至2021年7月16日。

2018年8月,黄八经诊断患有乳腺癌,随后申请病假治疗,申请病假为6个月。鉴于该员工身患癌症,并在企业工作多年,财务部门负责人向总经理申请,病假期间维持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1.5万/月;2019年3月,员工依然需要治疗,再申请病假6个月,病假待遇依然按照1.5万/月执行。

经过治疗,员工返回公司上班,但是每周需要请假1天去医院检查;人事建议按照医疗期处理,财务部门负责人回复称,已经与员工沟通妥当。员工称,自己马上就45周岁了,回来上班半年就可以办理病退。由于员工岗位已经被顶替,只能从事琐碎的事情,故此,人事多次向财务部门建议需要降职降薪,但是用人部门相信员工马上就要病退了,不需要那么麻烦,总经理亦同意财务经理的意见。

2021年4月,人事找员工办理病退事宜,员工多次向人事表示,自己身体基本恢复,医生亦建议自己上班有利身体健康,且公司有社保和商保,自己对公司有感情,不想离开公司,拒绝办理病退手续。随后总经理、财务部门、人事与其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经过多次沟通依然遭到员工拒绝。

人事建议员工回原岗位工作,财务负责人认为,员工至今已有三年时间未接触税务岗位,对近年来频繁更新的税务法规和税务系统等已经生疏,因其已进入跟公司商谈离职的程序,而财务部门无论哪个岗位都涉及保密信息,尤其税务岗位跟外界联络较多,如有不慎造成信息泄露可能给公司带来重大损失;其个人的协商流程已影响到了财务部门其他同事的情绪,会对整个团队造成消极影响。

总经理采纳财务经理建议,并认为员工背信弃义,必须要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即刻离开公司。人事再次找员工沟通,员工表示即便公司愿意赔2N,自己也不愿意离开公司。最终,公司选择2N解除劳动合同。


钟九的业绩

员工钟九,经办的本岗位事项常有不大不小的失误,工作交付时间或质量达不到岗位期望,内部客户多有口头投诉。

主管2019年一直提醒他,也有专门谈话,但其没有改变,后所有内部客户均不愿与其合作,其工作产出量也是部门最低的,最终部门评价其年度绩效为不合格。

第一阶段:不愿协商。

员工不接受绩效评估结果,在上级安排新工作的时候,不断以对之前绩效结果不接受为理由拒绝安排新工作。

上级与其进一步分析之前工作绩效,其总是解释为:客户的问题、时间的原因等,所有的归因均是他人,并认为其他同岗位人也会出现此类情况。其也在公司绩效流程中做了不同意见表达,HR也参与沟通说明,钟九坚持自己认知。

公司提出与其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给与相应经济补偿,其在沟通后答应考虑两天,事后,表示不接受,还想留在公司做之前同岗位工作。但内部客户没有人愿意对接,部门也很难安排。

第二阶段:坚持索要不合理的2N

公司按照内部流程,为钟九制定绩效改进计划,钟九拒绝配合,公司进一步催告钟九做绩效改进计划,并告知否则将面临被解聘,但员工依然拒绝配合绩效改进,同时保持正常出勤状态。

过程中,部门与HR始终持续保持与其沟通疏导,后其提出要2N赔偿,陈述其家庭特殊情况,坚持自己对绩效结果及2N的观点。

HR继续疏导钟九,钟九依然说2N。


刘十的正义

刘十在公司工作将近20年,对于工作中的事情,只要自己认为不合理,就怼天怼地怼管理人员,甚至经常可以把部门经理(女性)怼的委屈落泪。HR找刘十面谈,他总是振振有词。

公司按照正常的流程处置了客户已经授权同意的物品,刘十认为此举侵害了公司利益,属于违规行为,于是举报到公司总部,总部调查之后认为处置符合公司制度和要求,对此,刘十依然愤愤不平,认为是相关领导混淆是非,官官相护。

迟到、早退、动辄与部门经理、HR辩论,成为刘十工作中的一部分。公司三令五申提醒他遵守考勤制度,按时完成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他依然是我行我素。

公司依据制度规定给予处分,刘十认为这是在打击报复、滥用管理权利、是故意在整自己,对于公司的处分不接受、不认可、不签收。

2个月之后,公司按照严重违纪与刘十解除劳动合同,刘十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认定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自己27万余元。在证据面前刘十接受了仲裁员的建议,3.5万元与企业和解。

作者:李永超(劳达laboroot 研发咨询中心负责人、高级合伙人、高级咨询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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