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会议的技巧(领导办公会议事规则)
- 办公技巧
- 2023-08-29 02:3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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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办公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公司经营决策的合规性、科学性,提高决策效率,保证公司领导依法履行职责、承担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领导办公会是研究讨论须提交股东决定的事项,研究有关公司经营、管理、发展的重大事项以及对日常生产经营中重要工作做出决策的会议。
第三条 领导办公会由执行董事主持、公司高管及部门经理及以上中层管理人员组成。必要时,可根据会议内容需要邀请有关人员列席。参加会议人员必须准时出席,因故不能到会的人员须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第四条 领导办公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的议事原则,通过集中全体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实行民主决策和科学管理,提高办事效率。参会人员应认真审议相关议题并充分发表意见,由公司主要领导做最后总结,并形成会议纪要。
第五条 领导办公会原则上每月前召开一次。
第六条 下述情况,可以召开临时领导办公会议:
(一)执行董事认为必要时;
(二)监事提议时;
(三)有重要经营事项必须立即决定时;
(四)有突发性事件发生时。
第七条 领导办公会议事范围:
(一)传达、学习上级有关精神;
(二)审议应提交股东决定的议题;
(三)审议公司经营计划、工作方针、重大问题的决策及中长期发展规划;
(四)审议公司管理制度、管理模式、公司机构设置和定员定岗方案;
(五)审议公司的组织绩效、薪酬福利及奖惩方案、员工招聘及人事任免等;
(六)审议公司对外签订的重要协议、合同和意向书等;
(七)审议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资金计划、公司年度利润分配;
(八)审议公司重大的财务支出项目、重要投资业务、重大融资方案;
(九)通报公司情况,听取工作汇报,安排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
(十)审议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八条 领导办公会议议事程序:
(一)公司综合管理部(办公室)是领导办公会议的承办部门,负责会议的组织筹备、会议议题收集和送审、下发会议通知、做好会议记录、形成会议纪要并整理存档、以及负责会议决定的有关事项的督办。
(二)领导办公会议题,先由各部门提出书面意见或议案,交主要领导审查后,提交公司办公室。议题提交人员或相关部门需认真调查研究,进行可行性论证,并提出可供选择的预案或建议。
(三)凡提交领导办公会议研究的议题,由办公室根据实际需要,提前1至2天发出会议通知。涉及重要改革方案、经营方针、计划、规划等重大问题,应提前3至5天将通知和有关资料送达与会人员。
第九条 领导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和督查:
(一)领导办公会议的记录,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应载明以下事项:
1.会议名称、次数、时间、地点;
2.主持人、出席、列席、记录人员之姓名;
3.审议事项、讨论情况及决定;
4.出席人员要求记载的其他事项。
(二)会议须在1个工作日内形成纪要或决议,由会议主持人签发执行。
(三)领导办公会议形成决议后,承办部门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实施情况要及时报告公司领导或向办公室反馈。根公司章程的规定,属于股东职权的事项,待股东做出相应决定后方能实施。
第十条 出席和列席领导办公会议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对会议研究决定事项的过程和内容不得随意向外泄密。
第十一条 本规则由综合管理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规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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