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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鹰潭市公安局招聘辅警公告

根据《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及相关规定,结合当前公安工作需求,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此次计划招聘辅警37名,具体招聘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3年鹰潭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4.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至2005年6月30日期间出生,以本人身份证日期为准),对本次报考文职辅警岗位的,年龄放宽到四十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至2005年6月30日期间出生,以本人身份证日期为准);

5.勤务辅警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文职辅警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符合《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优先招聘条件的人员报考勤务辅警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报考人员应在2023年6月30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其中,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如能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报考;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其中文职辅警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体能素质;

8.自愿服从工作岗位分配;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优先招聘条件的人员包括: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

4.人民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国家和江西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符合优先聘用条件人员参加勤务辅警招聘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应聘时学历为高中(中专)的,应当在首个劳动合同聘用期限内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以后不得再续聘。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到刑事处罚或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或者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的;

3.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5.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6.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7.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本人家庭成员或者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1.曾被开除团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2.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3.其他按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报考者不得报考《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人员所在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全市公安机关列入用人额度管理的在职辅警,不得报考。

三、招聘步骤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考生自愿报名,通过笔试、资格审查、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注册报名

1.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3年7月18日17:00时止。

2.报名方式:公告发布后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http://985.so/mcvsw)进行网上注册,据实填写报名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并上传近期(6个月以内)免冠正面蓝底彩色电子照。

3.本次招聘实行网上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件等资料。因弄虚作假被取消招聘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专业以所获毕业证或学位证的专业名称为准,学位种类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专业分类按照《学科专业目录汇编》(见附件2)执行。

若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为相近专业或者目录中没有的专业,需在报名前咨询招聘单位,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职位专业需求等综合判断,经同意后方可报考。

5.考生可点击报名后台右上角“报名中心”,在“我的报考”中查看报名状态,如显示【审核中】表示请耐心等待后台人员审核;如显示【审核失败】表示报名不成功,请仔细查看未通过原因,或点击重新报考,重新填写并上传材料,等待审核;如显示【审核成功】表示网上报名通过。

报名期间每天17:00公布一次报名成功人数,之后不再公布。

6.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见公告发布网站,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要求参加笔试。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点设在鹰潭市。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按四舍五入处理。未达到合格线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3.笔试内容。考试范围主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习近平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等。

4.公布笔试成绩。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审查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围。

5.岗位调剂。对入围资格审查人数不足的岗位,在网上进行公开调剂。调剂期间,凡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但第一批未入围资格审查的人员,如符合申请岗位调剂的资格条件,考生可自愿前往岗位调剂网站申请岗位调剂。调剂报名结束后,按调剂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调剂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并在网上公布。经岗位调剂后仍不足的,则按实际笔试成绩合格人数确定入围人员。

(三)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入围资格审查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审查所需资料如下:

(1)准考证、报名登记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如资格审查时还未取得毕业证,须提供加盖所在学校公章的《鹰潭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推荐表》(见附件3);

(4)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还需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验证结果,包括《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国(境)外学历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5)本人近期(6个月内)一寸免冠正面蓝底彩色照片2张;

(6)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报考代码为335203、335301、335401、335501、335502职位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工作证明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鹰潭市公安局负责现场资格审查,鹰潭市人社局负责资格审查复核。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学历、专业、年龄等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经审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或无法完成资格审查的,取消报名人员应聘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从达到笔试合格线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体能测评

1.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勤务辅警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具体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项目、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文职辅警采取“三选二”的模式自主选择,两项合格的视为通过体能测评。1993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执行30岁(含)以下体能测评标准;1993年6月30日以前出生的,执行31岁(含)以上体能测评标准。体能测评采取达标制,体能测评合格标准详见附件4。

2.体能测评前考生要进行适当锻炼,评估身体状况,有身体不适的应慎重考虑是否参加体能测评,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因考生身体状况等原因不能参加、主动放弃测评的,应出具书面放弃声明。

3.入围体能测试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评,未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

4.因体能测评不合格、考生个人原因不能正常参加测评及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从达到笔试合格线的人员中递补1次,递补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体能测评。

(五)面试

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参加面试。面试名单届时在发布公告的网站公布,面试准考证具体领取时间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面试工作由鹰潭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组织。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按四舍五入处理;面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线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2.修正系数

同一职位不同面试分组的,参照公务员面试做法,引入修正系数计算面试最终得分。

修正系数=同一职位所有考生平均分/该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平均分。

最终面试成绩=个人原始面试成绩×该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修正系数。

考场修正系数保留小数点后7位数,第8位按四舍五入处理。修正系数计算时需去除面试成绩异常数据(小于40分或高于90分),以免影响修正系数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3.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按四舍五入处理。如遇末位同分情况,原则上先按《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规定的优先招聘条件,再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面试之后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名单。报考文职辅警的,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见附件5);报考勤务辅警的,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见附件6)执行。体检环节安排涉毒检测(市公安局负责)。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无特殊原因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参加政审考察。严格按照《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的规定,参照人民警察招录要求,突出政治标准,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政审考察前,政审对象要提供“报名所需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考察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因政审不合格产生缺额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提交鹰潭市公安局党委研究批准,之后按有关规定在相关网络平台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五年,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薪酬待遇

新聘用辅警试用期间发放试用期工资,统一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评定层级,从次月起享受对应层级工资标准。

五、其他事项

(一)信息发布。各环节入围名单及补充公告,将通过中智江西官网(https://www.ciicjx.cn/hr.html)和鹰潭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鹰潭公安”公布,请考生注意关注网站公告,或在工作时间内致电咨询(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30)。

1.政策咨询电话:0701--6698079

2.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01--6281666

3.监督电话:0701--6698982

(二)招聘期间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联系不畅通或未及时查收信息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严禁弄虚作假行为。为了确保公平、公正,招聘工作所有程序必须进行考生身份核验,因此考生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相关规定,如发现有作弊、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或不服从考务安排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应聘资格。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次招考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文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

(六)关于各项资格条件计算截止时间问题。各项资格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除公告已明确或另有规定外,均为2023年6月30日。

(七)关于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报考问题。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

(八)报考人员要及时关注招考公告,按要求做好各项准备。

六、本公告由鹰潭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2023年鹰潭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招聘职位表.docx

附件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pdf

附件3:2023年鹰潭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推荐表.docx

附件4: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docx

附件5: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docx

附件6:公务员体检特殊标准.docx

附件7: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docx


鹰潭市公安局

2023年7月4日



2023年抚州市公安局招聘辅警公告

根据《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关于全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用人额度分配的通知》(赣公字〔2021〕23号)和《关于印发<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规定>的通知》(赣公字〔2021〕11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空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本级公安机关员额辅警160名(聘用人员将主要分配至抚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特巡警支队、看守所、拘留所、强戒所,临川分局、高新分局、东临分局等单位从事辅警工作),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4.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即1987年7月1日至2005年6月30日期间出生,以本人身份证日期为准;

5.勤务辅警需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文职辅警需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若报考人员为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且能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学位)报考。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体能素质;

8.自愿服从工作岗位分配;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

4.人民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上述人员报考时学历为高中(中专)的,应当在首个劳动合同聘用期限内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以后不再续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到刑事处罚或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或者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的;

3.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5.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6.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7.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本人家庭成员或者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1.曾被开除团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2.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3.其他按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报考者不得报考《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人员所在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全省公安机关列入用人额度管理的在职辅警,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笔试、体测、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治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7日9时至2023年7月11日17时,报名网站为“抚州人事考试网”(http://0794.jxpta.com)。本次公开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网上报名时,不进行资格预审,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及附件,并缴纳相应的报名费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方视为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不能再修改填报信息。缴费截止时间至7月12日17:00。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7〕340号文件规定为每人每科50元。未按要求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考生可在7月19日9:00-7月22日24:0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在诚信报考承诺书上签名承诺,并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凡是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不予聘用;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二)考试

1、笔试

(1)笔试日期为2023年7月23日,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2)笔试内容:《党的二十大报告》《宪法》《人民警察法》《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

(3)公布笔试成绩。考生可在抚州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4)笔试设合格线,视考生笔试成绩情况划定,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考生数1:2的比例确定入体测人员;如考生个人原因不能正常参加体测出现空额时,则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则按实际笔试成绩合格人数确定入体测人员;

(5)公布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及体测相关事项。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第一批入体能测试人员名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同时发布体测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公告。

2、体测

(1)男生项目为1000米长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女生项目为800米、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评分标准按《抚州市公安机关辅警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和计分标准》执行(详见附件2),考生体测项目三个单项均达到合格线,方可进入后续招聘环节,三项得分总和为体能测试总成绩;

(2)体能测试各项成绩由参加体测人员及工作人员签字确认;

(3)因体能测评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空额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从达到笔试合格线的人员中递补一次。

3、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提供资料参加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3)现场资格审查相关事宜详见后续公告。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在抚州市公安局官网、抚州人事考试网公布;

(4)资格审查所需资料如下:

①报名表(报名系统内下载打印);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

③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学信网下载打印本人《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资格审查时若未取得毕业证,需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所在学校开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⑤本人近期(6个月内)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

⑥符合优先条件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面试

(1)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参加面试。面试名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届时在抚州市公安局官网、抚州人事考试网公布,考生自行关注。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

(2)修正系数:同一岗位不同面试分组的,参照公务员面试做法,引入修正系数计算面试最终得分。

修正系数=同一岗位所有考生平均分/该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平均分。

最终面试成绩=个人原始面试成绩×该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修正系数。

最终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按四舍五入处理)。修正系数计算时需去除面试成绩异常数据(小于40分或高于95分),以免影响修正系数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5、总成绩计算

(1)岗位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 笔试成绩×30% 面试成绩×30%;

(2)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按四舍五入处理);

(3)三项考试未参加任何一项,视为放弃;

(4)总成绩出现末位同分情况,以面试成绩分高者入围。

(三)体检和政治考察

1.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政治考察对象,体检对综合考试成绩入围考生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地点详见后续公告;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3.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体检项目及标准:文职辅警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勤务辅警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环节安排涉毒检测;

5.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严格按照《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的规定,参照人民警察招录要求,突出政治标准,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因体检、政治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额,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参加体检合格后进行政治考察。

(四)公示和聘用

考察工作结束后,体检、政审合格人员按照考试综合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提交抚州市公安局党委批准,之后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如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

(五)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抚州市公安局辅警薪酬标准确定。其他福利待遇按照《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及相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信息发布。各环节入围名单及补充公告,将通过抚州市公安局官网、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抚州人事考试网公布,请注意关注网站公告,或在工作时间内致电咨询。

1.政策咨询电话:0794-8312209

2.技术咨询电话:0794-8222363

3.监督投诉电话:0794-8312202

(二)招聘期间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联系不畅通或未及时查收信息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严禁弄虚作假行为。为了确保公平、公正,招聘工作所有程序必须进行考生身份核验,因此考生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相关规定,如发现有作弊、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或不服从考务安排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应聘资格。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次招考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文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

(六)报考人员要及时关注招考公告和疫情防控通知,按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相关安排作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五、本公告由抚州市公安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将由抚州市公安局商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

附件1:2023年抚州市公安局招聘辅警岗位表

附件2:抚州市公安机关辅警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和计分标准

附件3: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

附件4:公务员体检特殊标准



来源:鹰潭公安、抚州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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