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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聊天拍照技巧有哪些(“老法师”扫街幕后:街头摄影与偷拍的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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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9-09 03:4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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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官新闻源专栏发表的《被骂“为老不尊”?街拍“老法师”的另一面》的一篇文章引发网友热议。

讨论主要分为两种。有网友支持“老法师”的兴趣:“美女喜欢拍照,别人给他拍照他不但不反感,反而很高兴,只要他们同意,没人管他们做什么。” ” “这不是偷拍,这是偷拍”……

但仍有不少网友表示怀疑:“偷拍是可耻的”、“我对这种为了自己的幸福和健康而到处拍照的借口感到极其反感,为什么未经当事人同意就可以偷拍别人的照片呢?”。 ..

讨论中,讨论了两个关键问题:拍摄前是否应该提前通知拍摄对象?我可以免费发布我拍摄的照片吗?

对此,记者还采访了许多街头摄影爱好者、受试者以及律师,希望从道德和法律的角度探讨艺术创作与他人私权之间的冲突。

街头摄影=偷拍?

我们先从诉讼开始吧。

美国著名摄影师菲利普-洛卡·德科西亚(Philip-Biden DeCorcia)(以下简称德科西亚)或许没有想到,他引以为傲的作品会引发一场震惊街头摄影界的诉讼。

据《纽约时报》报道,1999年迪科西亚在时代广场架起相机,连续两年随机拍摄了陌生人的一组照片。这组名为《头部》(头像)》的作品最终在佩斯画廊展出。被拍照者中有一位退休的钻石经销商,他在展览目录中看到自己的照片后,起诉迪科西亚和佩斯画廊未经许可发布他人肖像以获取利润。法官最终驳回了这一请求,理由是摄影师的艺术表达权凌驾于其拍摄对象的隐私权之上。

这起诉讼的意义在于,这是第一次有人从法律角度挑战街头摄影的自由。

Philip-Lorca diCorcia Heads#13 2001 来源:文件图片

需要争论的问题是,在街头人像摄影中,偷拍和偷拍是一回事吗?这场争论长期以来一直是街头摄影界的热门话题。

在大多数街拍爱好者的认知逻辑中,街拍的本质在于镜头,这意味着无法提前获知拍摄对象。 “如果对话者知道我要拍照,那么他就无法‘捕捉’到本质。这不是街拍,这是摆拍的。”摄影爱好者建国说。

根据记者的实地调查,少数街头摄影师在拍照前会主动告知对方。街头摄影师的主要拍摄对象是正在散步或专注于其他事物的路人。他们使用长焦镜头,这是街头摄影的标准配置。这恰恰证明了这一点。即使从马路的另一边,看到“目标”时也能清晰地捕捉到它。只有当被拍者意识到相机对着他并且街头摄影师的行为被发现时,他才会上前询问被拍者的意愿。今年上海时装周新天地现场《老法师》拍照。图/朱亚文

那么街头摄影和偷拍一样吗?

对此,专家告诉记者,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偷拍”的具体实施和内涵,街头摄影是否等同于偷拍也没有明确的答案。 《治安管理处罚法》项下的“偷拍”主要涉及侵犯权利人隐私权,且不少案件涉及权利人隐私部位。街头摄影发生在公共道路或建筑物内。相比于上述《治安管理处罚法》下的“开放摄影”行为主要侵犯隐私合法权益,街头摄影、发帖更侧重于侵犯权利人肖像权。

街头摄影爱好者表示,从行为角度来看,两者看起来相当,但从语义内容角度来看,两者之间存在显着差异。 “偷”这个词本身就带有贬义,而公开摄影大多涉及个人隐私,比如狗仔队偷拍名人的私生活、不法分子利用针孔相机偷拍酒店房间等。虽然录音有时是在没有对话者的情况下录制的,但录音的内容大多是指公共场所令人兴奋或有价值的录音,不干涉个人隐私。

知乎网友对快照和偷拍照片区别的理解 来源:截图

无论是网友还是现实生活中被拍到的人,对于两者之间的差异,大家都有着不同的看法。不少网友评论“偷拍可耻”,不少网友表示“这不是偷拍,这是录音”。一天下午,大学生文芳和朋友们在安福路购物。街对面的两个“老法师”拿着相机给他们拍照。当被问及这样的行为是否算偷拍时,文芳说:“不应该算偷拍,他也站在那里偷拍。”

另一位被拍者徐新表示:“如果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拍,对方又没有主动告诉我,这种行为就属于公开拍摄。如果对方一开始没有打招呼并拍照,但我拍照的时候看到了他拍的照片,我不认为是偷拍的。”

街头摄影需要提前通知吗?

拍摄对象面对镜头时会想什么?

根据记者的观察,被拍照的人往往因为不好意思拒绝而服从,而这并不是他们的本意。 9月的一个周六下午,陈雪和朋友来到安福路与武康路交叉口的BEAST旗舰店买花。他们还没来得及拍几张自拍照,就被一群拿着长枪的街头摄影师包围了。恋人。 “站在一起,手里捧着花”“摘掉口罩就看不到脸了”“对对对,换个姿势”……摄影师用力按着镜头后,大家散去。当被问到是否会因为被拍照而感到困扰时,陈雪说:“是的,我已经被拍了很多次了,才反应过来。”

当然,也有喜欢拍照的年轻人。上周六下午5点左右,当许歆和朋友们在桥上拍照时,两个穿着时尚的人立即成为街头摄影爱好者的目标。许歆显然意识到有人在给她拍照。 “过了一会儿,一两个人告诉我他们想给我和我的朋友们拍照。他们主动了。”许歆没有拒绝,自信地在镜头前摆出姿势。看到这一幕,一些摄影爱好者也加入了进来。许歆被三层包围。当她停下来补妆时,有街拍爱好者喊道:“小姐,能不能快点补妆?时间宝贵。”

乍浦路大桥上,许新与“老法师”/朱亚文合影

直接拒绝的被摄者只是少数,而且根据记者的观察,即使被摄者直接拒绝,一些街头摄影爱好者仍然会趁被摄者不注意并试图捕捉照片时快速按下几次快门。

在街头摄影中,还有一种“未经允许拍照”的情况。小飞是一名兼职模特,周末经常穿着汉服去公园拍照。因为喜欢古风,小菲经常花钱请摄影师给她拍照。 “我出去拍照的时候从来没有不被拍到的时候。”小菲坦言,因为拍照的人太多,她好几次连摄影师的镜头都找不到。当被问到是否会提前通知曾拍时,小飞说:“是不是应该提前通知?我不把矛头指向你就可以了。前一分钟我说我不够好,下一分钟我就开始了。”我不漂亮。”

乍浦路大桥被街拍爱好者拍到。图/朱亚文

虽然“公开拍摄”和“抓拍拍摄”不能直接划等号,但拍摄前告知对方不仅是法律问题,也是人与人之间相互尊重的道德问题。这是网友们讨论的焦点。

许歆被拍时,也向记者表示:“还是礼貌点问比较好,双方都舒服。”

有网友建议,如果想捕捉自然动作,可以在事先告知并征得他们同意后,在连续动作时捕捉。

发表你的作品违法吗?

虽然文芳很接受街拍,但当她偶然在小红书上看到这张照片时,还是有些惊讶。 “我们拍照之前没有人打招呼,没想到它会被发布到小红书上。”

文芳发现自己的照片被发到了小红书上。来源:截图

日内瓦“老法师”讲述了发生在安福路的一次冲突:“老法师”有一次路过安福路时邀请一对夫妇拍照。两人大方表示合作,并留下微信。轻松分享照片。没想到,“老法师”拍下了两人的视频,发布到小红书上,引起了女子的不满。该女子随后要求根福删除微信上的照片,并称:“如果你不删除,我就报警。”傅受委屈了。

“街头摄影”可分为“拍摄”和“发布”两种活动。第一个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尊重,而第二个则直接涉及法律问题,应该会吸引街头摄影爱好者和我们拍摄的人。注意力。如果你在网络名气街和“老法师”聊天,他们二话不说就会拿出手机,打开朋友圈、小红书或者抖音,滔滔不绝地分享,略显得意。肖像作品。按照记者的观察,像建国这样没有社交平台的“老法师”只是少数。他们大多有发表作品的习惯。他们发布的内容几乎都是肖像为主,标签大多是“潮流穿搭”、“街拍”。

发布前会通知该物品吗?对于这个问题,大多数“老儒家”的回答都是“不”。他们甚至没有打招呼拍照。出版作品是个人的自由。还需要通知对方吗?对方没必要知道我把他的照片发到网上了吧?那个不懂法律的“老法师”甚至会问:我不是卖他们的照片来赚钱,只是展示他们。这是否也触犯了法律?

某位“老法师”小红书首页 来源:截图

需纠正的误解:虽然第《民法通则》法第100条规定“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公民肖像为营利目的”,但该法已于2021年1月1日废止,并于同日生效。时间《民法典》,至今有效。

关于肖像权的保护,根据第1019条《民法典》: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出版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人不得以出版、复制、传播、出借等任何方式使用、披露肖像权人的肖像。展出。

明确“以营利为目的”不再构成侵权,法律法规规定的具体例外情况(如教学研究、报道新闻、履行职责、保护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等)除外。正义)。肖像权人、公益代​​表等(环境等),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为任何目的制作、使用他人肖像,均可能构成侵权。 “记录”和“发布”这两个动作都对应着前面的“制作”和“使用”。

根据记者的研究,一些街头摄影爱好者会减少照片分享的范围,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只与微信朋友圈和摄影师群交流。有些坚持在社交平台上发布作品的人会额外加上一句“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双方如何保护自己?

“最后,两个人加了我的微信,还发了照片。”当天在乍浦路大桥被拍到后,许歆只收到了两个人的照片。他人拍摄的照片是否应该删除或公开?许歆并不知道此事,并表示:“我还是担心照片被挪作他用。”安福路街头摄影爱好者聚集,为路人拍照。图/朱亚文

那么街头摄影中的拍摄对象应该如何保护自己的肖像权呢?街拍爱好者拍照时要注意什么?上海金茂律师办公室陈朝义从业五年,处理过营销、商标保护不正当竞争、侵权等领域的多起案件,其中包括一起著名艺术家表情包侵权案。他拥有丰富的经验。

以下为上官新闻记者与陈朝毅律师的对话。

上观新闻:拍摄者在社交平台发布主体照片是否构成侵犯肖像权?

陈律师:如果街拍的目的是为了吸引流量和粉丝,就不属于免征肖像权人同意的范围。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以前述方式在社交平台上公开使用肖像权人的,即构成侵权。另外,《民法典》生效后,未经同意拍摄可能构成“拍摄”权利人肖像,也可能构成侵权。

上观新闻:对于拍摄者在发布照片后发布“如有违规,请联系我们删除”的情况,您有何看法?

陈律师:即使标注“如有违规请删除联系”,我认为违规是未经权利人同意在社交平台上公开使用其肖像,不能用该条款来背离或者免除他的责任。该法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出版肖像权人的肖像”。同意是发表的前提,而不是“可以先制作、发表,权利人认为不妥再删除”。

上观新闻:主要拍两类人。第一类人是那些不想被拍照,但又不好意思拒绝,或者被拒绝后发现对方还在拍照,最后把自己的照片放到社交平台上的人。遇到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办呢?

陈律师:在很多摄影师参与街拍的群体情况下,被偷拍或者你不好意思拒绝的概率会很大。这里需要强调的是,肖像制作和使用的前提是征得同意,而不是“不拒绝”,也不会因为“大家都做”或者“不拒绝”而免除侵权责任。此外,录音也侵犯了权利人的隐私权和个人数据权。当肖像被公开时,可能会受到互联网用户的批评,其中可能包括权利人的名誉权。我建议,如果权利人不想被拍摄,就应该明确拒绝,拍摄者也应该尊重权利人的意见。对于现场发现的隐蔽射击,如果否认无效,也可以采取行动,例如报警;对于隐藏录音以及在社交平台发布后发现的隐藏录音,除上述措施外,还可能要求违法者通过法律诉讼承担赔偿责任。足够的责任。上观新闻:第二类是准备拍照的。这是否意味着他们悄悄允许摄影师发布照片?如果被拍照者因照片被公开而产生问题,他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陈律师:授予肖像权其实是一个很大的概念。其中有很多详细的协议,比如授权时间、使用方法、使用渠道,甚至具体的使用平台。 “准备拍照”并不意味着“准备在社交平台上发布”。使用肖像的方式必须经过明确同意,而不是“默许”。在维权方面,一种方式是与侵权方沟通,但也可以与平台方投诉、沟通。作为平台的运营者,法律规定平台客户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发生违规行为时,有义务断开连接、删除政策等。否则,平台承担连带责任。另外,如果用尽上述方法后仍没有改善,您可以考虑写信甚至诉讼。

上观新闻:您能否给拍摄者和被拍摄者双方如何合理保护自己的利益提供一些建议?

陈律师:对于摄影师来说,除了要提高尊重他人、保护他人权利的意识外,建议摄影团体成立一个组织,建立一个具体的程序或文字文件,需要得到被拍摄者的同意,以及作为街头摄影安全措施等文件。定期对摄影师进行培训或简介,以确保获得权利人的同意,并最大程度地降低相关法律风险。个人自身的意识其实是比较弱的。如果有协会或组织提供指引,相关的纠纷和争议就会减少,拍摄者面临的风险也会降低。

如果被拍照者不愿意这样做,那么重要的是他们必须有坚定而明确的立场。

最后我想提一下平台的责任。如今,几个收集街拍的平台上的账号也有不少流量。平台是否应该提高审核标准?对权利人举报的侵权问题的回应是否应该更加及时?是否应该针对各权利人多次申诉的账户采取行动?平台必须考虑到这一点。

(应受访者要求,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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