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办公小技巧(建筑工程开工安全、资料、日常管理、如何去做)
- 办公技巧
- 2023-07-05 21: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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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全生产形势
一、《刑法》修正案
第一百三十四条 【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
(二) 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场所或者立即采取排除危险的整改措施,而拒不执行的;
(三)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以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的。
第一百三十五条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六条 【危险物品肇事罪】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实施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三十五条之一、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的行为,因而发生安全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造成严重后果或者重大安全事故的情形。
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事中事后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苏建质安〔2021〕31号) :“顶格处罚,按照上限期限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一案双查、联合查处”。
四、《关于苏州工业园区建筑施工“4.25”高处坠落事故的通报》(苏住建质〔2021〕11号)
“报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复查后方可复工”“对责任单位及其工程项目实施重点监管,加大监管检查力度,确保各项安全工作措施有效落实到位。” “在苏州市范围内停止其投标资格3个月”“建议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根据“三管三必须”原则对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追责,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按照省住建厅“一案双查”规定,依法依规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查处。”
五、应急预案、应急措施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苏住建质〔2020〕35号)
六、近期安全生产事故高发:大家履好职、防范事故发生、保护好自身安全和人身自由
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职责
一、没有聘请监理的项目,应由建设单位履行原本可以由监理帮助建设单位履行的职责。
二、苏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第九条 建设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建设单位对施工安全履行下列责任:
(一)不得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单位施工;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技术措施,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协议,明确责任。
(二)应当根据建筑工程项目的特点,设立相应的安全技术防护措施费。安全技术防护措施费在工程施工招标中应当单列,不得将其作为招标投标竞价条件。
(三)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对建设施工用地设置符合规定要求的围栏。向施工单位提供真实、准确、齐全的地下管线资料,组织勘察、设计文件的安全技术交底。
(四)根据国家工程建设工期定额,确定合理工期,不得干扰施工单位正常的施工活动。
(五)不得指令施工单位购买或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安全防护用具。
第二十九条 监理单位应当制定监理工作方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并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
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和检查,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现场安全生产管理
一、 进入施工现场一定要戴安全帽!一定要规范佩戴安全帽!一定要系好安全帽帽带!
二、高处作业、模板搭设一定要挂设安全带!一定要规范挂设安全带!
三、作业人员进场一定要教育培训考试合格!一定要做好安全技术交底!一定要发放劳保用品!
劳保用品一定要发放给使用者本人,并由使用者本人签名确认领取;根据不同工种,发放的劳保用品务必要齐全。
四、项目经理在岗方可施工;安全员在岗方可施工;总监在岗方可施工。
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数量应符合《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建质[2008]91号》的要求
五、项目经理、安全员、项目总监请按相关法律法规在现场履职并留有履职记录:项目带班生产记录、项目经理带班检查记录、安全员日志、安全员开具给施工负责人或班组长的整改单及回复、监理日志、监理单位开具给施工单位的安全文明类文书(每周至少2张)及回复等等。
项目应每天组织晨会,对班组和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教育交底等,并建立晨会群,留有晨会短视频记录等。
请项目总监、项目经理、每名项目安全员按群文件:建筑施工项目安全检查用表(2021版)安全检查并记录隐患及隐患闭合情况。
六、关于分包:
1、专业分包合同需在省平台做信息归集
2、分包单位需完成资质报审
3、分包单位项目经理、安全员在岗履职方可施工
七、如果现场有其他平行方包的施工方,需签订三方安全管理协议和临时用电协议;
八、请使用《江苏省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系统》:项目标准化目标设定、危大工程资料上传、项目标准化月评(每月至少一次)、企业对项目的标准化考评(每年至少三次)、标准化星级工地申报、安全监督终止申请、项目标准化考评申请等;
九、住建部《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
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指导图册》(可在住建部网站下载,下载路径:首页—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政策发布)
十一、现场应严格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图纸、方案、制度、操作规程等施工,尤其要特别注意按下列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施工:
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2011
2、《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2016 (特别要注意其中的临边洞口、攀登作业、操作平台(门式脚手架操作平台、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操作平台))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
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 50720-2011
5、《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 162-2008
6、《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2011
7、《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安全技术规程》JGJ 231-2010
8、《建筑机械安全技术规程》JGJ 33-2012
9、《关于印发《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建质[2008]75号
10、《园区质安站关于进一步加强苏州工业园区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园质安监〔2020〕6号
11、《园区质安站关于进一步加强超过一定规模模板支撑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园质安监〔2020〕7号
12、《园区质安站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园质安监〔2020〕9号
13、《园区质安站关于推广部分施工安全生产新技术的通知》苏园质安监〔2020〕17号
14、《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施工现场模板支架和脚手架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苏住建质〔2020〕26号
十二、乙炔等易燃易爆品,以及油漆、涂料等有毒有害材料储存、使用以及使用人员安全教育应按相关管理要求执行。
关 于 危 大 工 程
一、文件
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37号)》
2、《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
3、《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2019版)》的通知-苏建质安[2019]378号》
二、项目有超规模的危大工程的专家论证(深基坑除外),施工单位应在组织实施论证一个星期
前,将论证的内容、具体时间、专家人员名单及其它参会人员发给我科;
施工单位在超规模的危大工程(含深基坑)专家论证程序结束后将相关资料上传《江苏省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系统》并将下列资料归档备查:方案论证前施工单位审批表和监理审查表、论证会签到表、专家论证报告、方案论证后施工单位审批表和监理审查表、修改定稿后的方案。
深基坑还需将下列资料归档备查:基坑监测方案论证前监测单位审批表和监理审查表、论证会签到表、专家论证报告、方案论证后监测单位审批表和监理审查表、修改定稿后的监测方案、监测合同、监测资质报审。
三、深基坑
1、基坑支护施工及土方开挖应严格按设计和方案实施;设计蓝图应放现场备查;
根据站里要求,深基坑拆除支撑安全专项施工方案需组织专家论证。
2、装配式建筑施工方案应组织专家论证,装配式施工方案中应包括建筑起重机械的选型及吊装方案等内容,且需在建筑起重机械基础实施前举行专家论证。
3、深基坑工程土方开挖前,监测单位应取得基坑监测初始值,并出具检测报告;
深基坑工程土方开挖前应进行节点验收,应严格按下列文件执行:
《苏州建筑业安全监督站关于建立深基坑工程土方开挖前节点验收制度的通知》(苏建安监〔2011〕2号)
《关于明确深基坑工程土方开挖节点验收条件的通知》(苏建质安监[2014]4号)
节点验收后, 请将《深基坑工程土方开挖前节点验收报告》和《深基坑工程土方开挖节点验收记录》送至我科;
4、对于桩基及围护单独办证的项目,为避免基坑长期暴露带来的安全隐患等风险,在土建施工单位办理施工许可证并进场前,不得土方开挖。
四、关于建筑机械:
1、桩工机械需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安装质量检测合格并由施工单位组织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桩工机械应由桩机操作工操作,桩机操作工是特种作业人员,应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应填写特种作业人员名册,报监理审查,并三级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发放劳保用品、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
2、《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2019版)》的通知-苏建质安[2019]378号》中超规模危大工程的辨识(塔吊、升降机、吊篮等)
3、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维保单位应是一体化单位,由一家单位提供租赁安装维保服务;
4、塔式起重机基础采用非常规方式的相关要求:
1)塔式起重机基础采用桩基础的,应编制基础方案(通过施工单位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核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应对所有桩进行桩身完整性检测;
2)格构式钢柱基础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专家评审;钢柱及钢平台结构应由具备钢结构施工资质的单位施工;按规范应作钢结构焊缝检测的应取得合格检测报告,并由监理单位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后道程序;
3)基础位于深基坑(≥4.0m)围护结构上的,须经基坑设计单位认可后方可安装。
5、使用单位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在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备案的检测中心中具备起重设备检测资质的有:苏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和江苏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这两家不检测的检测项目,如汽车吊周期检测可委托江苏天宙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检测)
6、塔式起重机和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门式起重机、桥式起重机、履带起重机安装自检合格后进行首次检测,首次检测合格后每隔3个月进行一次检测。 塔式起重机需附着的,首道附着应进行检测,到最终高度后应进行检测。首次检测、首道附着检测、最终高度检测和每3个月的定期检测应委托同一家检验检测机构进行。
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门式起重机、桥式起重机、履带起重机司机和信号司索工应是总承包单位正式职工,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盖总承包单位企业公章),上岗前应三级教育合格、安全技术交底(总包交底人、受交底人、监督交底人都应签字确认)、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本人签收)、体检合格、特种作业人员证书监理报审合格。
五、高大支模
1、《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2019版)》的通知-苏建质安[2019]378号》
2、《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施工现场模板支架和脚手架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苏住建质〔2020〕26号
3、《园区质安站关于进一步加强超过一定规模模板支撑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园质安监〔2020〕7号
六、提升式脚手架
提升式脚手架安装租赁单位应至我站起重设备备案窗口备案;
外形结构复杂的建筑,如住宅建筑应慎用提升式脚手架;
安全生产管理资料
一、由于有些项目没有监理单位,所以,在安全管理资料上,本应有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章的地方,由建设单位、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章。
二、请各方责任主体加入QQ群:88278512,及时关注相关通知、获取相关文书格式;下列文件都可以在群文件夹《安全监督相关》里找到:
1、《2014版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资料(苏州城区)》
2、《江苏省建设工程监理现场用表(第六版修订版)》
3、《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档案(2018版)》
三、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审批、审查顺序:
1、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范,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结合工程实际编制各项安全专项施工专项方案。
2、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3、 经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总监理工程师理工程师审查签字。
4、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审批用表见《2014版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资料(苏州城区)》表5.1.3-2 专工方案审批表(总包)
5、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监理审查表见《江苏省建设工程监理现场用表(第六版修订版)》B.0.1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报审表
四、《2014版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资料(苏州城区)》
1、表8.5.4 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验收表
2、表9.5.4 施工现场消防设施检查验收表
3、第二册 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4、表1.1.3 特种作业人员名册
(《江苏省建设工程监理现场用表(第六版修订版)》B.0.2 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报审表)
5、第四册 安全教育及安全活动记录
6、第五册 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交底
7、表3.6 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记录
五、整改回复
1、《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抽查记录表》回复单格式:《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档案》(2018版)第26页《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整改完成报告书》,各方盖项目章;
2、《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回复单格式:《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档案》(2018版)第26页《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整改完成报告书》,各方盖公司公章;
3、《建设工程施工停工(局部)整改通知书》回复格式:《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档案》(2018版)第28页《建设工程施工复工申请书》和第26页《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整改完成报告书》,各方盖公司公章。
六、安全监督终止手续:
七、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文本和审批表、审查表)
1施工组织设计文本:除封面外,应有:目录、工程概况、编制依据等内容;特别注意的是,《建筑法》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2施工单位审批表 :“专项施工方案内容简述”中应明确填入“施工组织设计”等内容;需(总)公司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签署意见签名、盖(总)公司公章;
3监理审查表:表中应明确审核的具体方案名称;
八、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包括方案文本和审核表、审查表)
1、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除去封面,预案至少应包括:1)工程概况2)编制依据3)工程项目部针对工程特点,进行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制定的防触电、防坍塌、防高处坠落、防起重及机械伤害、防火灾、防物体打击等主要内容的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并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 4)应急救援人员一览表及其联系电话 5)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一览表 6)应急逃生路线图、最近医院路线图
2、施工单位审批表: “专项施工方案内容简述”中应明确填入“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内容; 需(总)公司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签署意见签名、盖(总)公司公章;
3、 监理审查表:表中应明确审核的具体方案名称;
九、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防火技术方案和施工现场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及施工现场消防设施检查验收表
1根据GB50720-201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方案和施工现场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
2施工单位审核表: 专项施工方案内容简述”中应明确填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防火技术方案和施工现场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等内容;需(总)公司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签署意见签名、盖(总)公司公章;
3监理审查表:表中应明确审核的具体方案名称;
4施工现场消防设施检查验收表:表式见《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资料》表9.5.4(施工现场消防设施检查验收表)); 各方都需签字盖章;若无分包单位,则分包单位审核栏留空;如果没有监理单位,则建设单位在监理审核栏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若表中的检查项在该项目不涉及,可填写“无此项”。
十、临时用电方案及审批表、审查表、临时用电验收表:参考前述
十一、高处防坠落方案及审批表、审查表:参考前述
十二、特种作业人员相关资料和注意事项
建筑施工现场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相应作业。(如建筑电工、建筑焊工、建筑架子工、场内机动车辆司机)
1特种作业人员监理报审表:见《江苏省建设工程监理现场用表(第六版修订版)》B.0.2 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报审表;
2特种作业人员名册:见《2014版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资料(苏州城区)》表1.1.3;页面下部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要签名盖章;特种作业人员名册不得手写添加;应做好名册的维护工作,有的证用着用着过期了,需做好更换新证工作或做好退场记录等);
3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复印件(应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证书;现在假证假二维码假网站都很多,应在住建厅等政府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到为准,政府主管部门网址以 .gov.cn 结尾,并应附政府主管部门的网上查询记录截图;江苏省住建厅核发的电子证书可以微信关注公众号“江苏建设信息”后扫码查询;证书过期不得使用;不是电子证书的老版证书到复审年限的应有复审记录,注意每两年复审一次,复印证书时应同时将复审记录复印,以确认其有效,同时一定要区分复审年限和使用年限的区别,到期未复审的是无效证;证书不得是行业协会发的证书或其他资格类证书或假证书,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尤其要加强审核审查);
4特种作业人员三级教育记录(注意企业、项目、班组对务工人员的培训时长要求,三次培训不可能在同一天进行,不得代签名)
5特种作业人员考试合格试卷(不得代做、代签名、应打分)
6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交底记录(不得代签名;交底应有针对性)
7特种作业人员劳保用品发放记录(注意:项目应按工种给每个务工人员发放不同工种所需的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不管务工人员自己是否持有,到项目后一定要新发;劳保用品合格证等应归入安全台账;发放记录应由每个务工人员亲笔签名确认领取,不得代领或代签名;电工常见的劳保用品有安全帽、绝缘手套、绝缘鞋等,架子工常见的劳保用品有安全帽、安全带、手套等,电焊工常见的劳保用品有安全帽、护目镜、防护服、防护手套等。)
8常见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有:建筑电工、建筑焊工、桩机操作工、混凝土泵送工、厂内机动车司机(挖掘机司机、装载机司机、压路机司机、叉车司机)、架子工(普通架)、架子工(爬架)、塔式起重机安拆工、施工升降机安拆工、物料提升机安拆工、高处作业吊篮安拆工、塔式起重机司机、信号司索工、施工升降机司机、物料提升机司机等。
9以下几种特种工建筑施工现场也比较常见,项目上另外需注意:
(1)汽车吊司机和指挥,发证机关是市场监督管理局,其老版证书中的代码是Q8和Q3,新版证书代码Q2和Q1,具体以证书后页所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分类与项目”表为准,复印证书的时候需整本全部复印,以查询确认其工种和复审记录;
(2)履带吊司机、指挥(需注意事项同汽车吊司机和指挥、不在另述)
(3)叉车司机,发证机关既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也有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两者都可,常见的是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其新版证书代码为N1,具体以证书后页所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分类与项目”表为准,复印证书的时候需整本全部复印,以查询确认其工种和复审记录。
十三、关于普通务工人员(除特种作业人员以外的务工人员,如木工、钢筋工、瓦工等)资料和注意事项:
1)务工人员三级教育记录(注意企业、项目、班组对务工人员的培训时长要求,三次培训不可能在同一天进行,不得代签名)
2)务工人员考试合格试卷(不得代做、代签名、应打分)
3)务工人员安全技术交底记录(不得代签名、应有针对性)
4)务工人员劳保用品发放记录(注意:项目应按工种给每个务工人员发放不同工种所需的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不管务工人员自己是否持有,到项目后一定要新发;劳保用品合格证等应归入安全台账;发放记录应由每个务工人员亲笔签名确认领取,不得代领或代签名。)
十四、关于汽车吊的资料和注意事项:
1)合格证、说明书、租赁合同、安全协议
2)年度委托检测报告(目前汽车吊假检测报告很多,请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严格把关;目前在苏州常见的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有:江苏天宙检测有限公司、上海建设机械检测中心、江苏省特检院常熟分院等)
3)监理报审表
4)汽车吊验收表
5)吊索吊具验收表
6)汽车吊司机和指挥的一整套资料(参见:关于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料和注意事项)
十五、关于叉车的资料和注意事项:
1)合格证、说明书、租赁合同、安全协议
2)年度周期检测报告(特检院检测)
3)监理报审表
4)叉车验收表
5)叉车司机的一整套资料(见:十二、特种作业人员相关资料和注意事项)
十六、关于电焊机的资料和注意事项:
1)合格证
2)监理报审表
3)验收表
4)电焊工的一整套资料(见:十二、特种作业人员相关资料和注意事项)
5)动火令
十七、关于桩工机械的资料和注意事项:
1)合格证;
2)进场组装后的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安装质量检测合格报告(苏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或江苏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3)设备进场监理报审表;
4)桩工机械验收表;
5)吊索吊具验收表;
6)桩机操作工的一整套资料(参见:关于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料和注意事项)
7)有些桩工作业中需电工、焊工、信号司索工等特种作业人员作业,则需这些特种作业人员的一整套资料(参见:关于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料和注意事项)
十八、关于挖掘机的资料和注意事项:
1)合格证、说明书、租赁合同、安全协议
2)设备进场监理报审表
3)挖掘机验收表
4)挖掘机司机的一整套资料(参见:关于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料和注意事项)
十九、关于履带吊的资料和注意事项:
1)合格证、说明书、租赁合同、安全协议
2)进场组装后的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安装质量检测合格报告(苏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江苏天宙检测有限公司);
3)设备进场监理报审表;
4)履带吊验收表;
5)吊索吊具验收表;
6)履带吊司机和指挥的一整套资料(参见:关于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料和注意事项)
二十、混凝土泵车:安全协议、使用前应核查安全使用条件并填写《苏州工业园区建设施工混凝土泵车使用条件核查表》 (见群文件)
二十一、剪叉式高空作业平台:如果是租赁的,应有租赁合同和安全协议,应有租赁方提供自检合格证明,进场应验收并填写验收表,应严格按说明书使用检查维护保养并留有相关记录,操作人员应培训合格。
关 于 围 档
1、施工现场应设围档全封闭管理,围档顶部应高于外侧市政道路标高2.5米,围档应采用双层彩钢夹心板或砌体结构,不得通透,围档应设基础、底部不得悬空且不得有污水外溢,应稳固可靠耐久实用且应设立柱;
2、围档除施工必需大门外不得有缺口;
3、围档外侧应满覆绿植,外侧应交圈全部设置公益广告,公益广告内容以园区文明办最新要求为准,不得有错字别字漏字跳字缺笔画字,公益广告应在各立面都均匀布设30%以上,大门处附近应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
如果使用文字类标语,必须从如下6条选择,不得有超出范围和文字错误:
1.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 2.文明有我园区更美 3.节约有我绿色共享
4.富强民主文明和谐
自由平等公正法治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三行展示,不可分开)
5.共同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6.借鉴创新圆融共赢
工地围档还需设置文明健康有你有我主题公益广告,具体内容版面下载网址为: http://news.sipac.gov.cn/sipnews/yqzt/yqzt2018/20180702gygg/ ,从其中的建筑工地栏选取,每个面100-150米一块,每个立面至少两块,尺寸不小于0.75*1.5m。
4、不得紧贴围挡内侧堆放物料;
5、若后期有桩基施工等需临时拆除局部围挡,需在更外侧搭设上述同等要求的临时围挡,不得敞开施工;
6、围挡应设喷淋装置;
7、单独的宿舍区参照上述1-5。
关 于 大 门
1、大门外侧应设企业标识;
2、大门外侧应张贴扬尘治理公示牌和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牌;
3、不应采用通透式大门,大门高度不应低于2.0米,以在门外不能直视施工现场为准;
4、大门应设保卫岗,对进出人员进行登记,大门处设冲洗岗,对进出车辆冲洗(不仅仅是指土方车辆)并做好冲洗台账;
5、大门内侧应设截水沟,以防污水外流,截水沟应通往沉淀池;
6、大门内侧道路应坡向场内,以防污水外流;
7、大门内侧近处应设方便进出车辆冲洗的自动冲洗台,大门内侧近处应设高压冲洗水枪,冲洗所有进出车辆,所有污水应通往沉淀池;
有土方进出的,大门内侧应设置过水池,且应在土方车辆必经路线上;
8、大门员工刷卡刷脸通道处内侧不应直通现场,应设大幅面的不通透式屏风,屏风上张贴上下班安全标语牌图等;
9、大门内侧应张挂相应安全文明牌图,如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及施工现场总平面图;重大危险源公示牌;危大工程告知牌等牌图;
关 于 现 场 牌 图
1、大门外应设置扬尘控制公示牌、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牌;
2、施工现场出入口应标有企业名称或标识;
在施工现场的进出口处设置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及施工现场总平面图;
3、节能公示牌
4、危大工程公示牌、五大危大工程实施要点公示牌、危大工程验收合格牌
5、施工现场现场入口处及主要施工区域、危险部位应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牌;
施工现场应绘制安全标志不置图
施工现场应设置重大危险源公示牌
6、消防平面布置图
关 于 环 境 整 治
1、场内裸土应100%覆盖或采用绿化处理,覆盖应搭接20公分不得有缝隙;覆盖物材质应符合市政府文件要求;
2、场内应做到三通一平,不得堆土,若后期必须在现场堆土,堆土不得高于2米,应码放平整并100%覆盖;
3、场内主干道应砼硬化处理;
4、场内局部经常变更的临时道路,可铺设钢板路,钢板路当中不得有明显的可见底层裸土的宽缝隙,钢板路应定期及时清扫洒水;
5、场内主干道路侧应设喷淋装置;
6、现场材料堆放场地和加工场地应砼硬化处理;
7、施工现场应设雾炮喷雾机;土方作业处应设雾炮喷雾机;
关于办公区、宿舍区等临时建筑(包括集装箱式板房)
1、 办公区、宿舍区应与现场有明显的分隔措施;
2、 临时建筑原则上不得大于双层每层六间,每层建筑面积不应大于300m2;宿舍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30m2;
3、 临时建筑应设“压顶”等防风稳固措施;
4、 办公用房不得兼做宿舍和库房,更不得堆放可燃材料及易燃易爆危险品;
宿舍用房不得兼做库房,更不得堆放可燃材料及易燃易爆危险品;
伙房、库房不得兼作宿舍;
5、 宿舍、办公用房不应与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变配电房等组合建造;
6、 会议室、文化娱乐室等人员密集的房间应设置在临时用房的第一层,其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7、 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可燃材料库房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的防火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层数应为1层,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m2。
2 可燃材料库房单个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应超过30m2,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单个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应超过20m2。
8、 临时建筑的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
9、 临时建筑防火间距应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 50720-2011中3.2条的规定;
10、临时建筑建筑灭火器的配置数量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的有关规定经计算确定,且每个场所的灭火器数量不应少于2具。
11、临时用房建筑面积之和大于1000m2或在建工程单体体积大于10 000m3时,应设置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当施工现场处于市政消火栓150m保护范围内,且市政消火栓的数量满足室外消防用水量要求时,可不设置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
12、每间宿舍应设安全电压供电或采用限流装置,限流装置限流不大于3A;
宿舍不得使用“花线”、不得私拉乱接;
宿舍内不得烧煮、不得使用大功率、不得电瓶车充电;
空调插座应设在每间宿舍的外墙并做好防雨措施,避免私拉拖线板;
13、现场若有电瓶车的,应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供电瓶车充电的集中充电场所;
14、务工人员有单独烧煮要求的,应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集中烧煮间;
15、食堂应单层单栋、与其他建筑消防间距符合消防规范;食堂应有灭蝇措施、挡鼠板、卫生符合标准、有餐饮许可证、健康证在有效期内,如无特殊情况,不应使用液化石油气罐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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