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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在线办公技巧培训(精神卫生福利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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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公技巧
  • 2023-07-02 22:0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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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贵州疾控】

一、出入管理

1. 加强人员出入管理。入院者须佩戴口罩并采取手消毒 措施。工作人员进入无感染住院区域时,应采取二级防护标 准,防止交叉感染。临时入院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服务对象 生活区域(含康复室、治疗室、居室等),不得直接接触服务 对象。

二、人员管理

2 .新入院服务对象管理。患者入院后要进行至少 3 天的健康监测,并根据需要开展相应频次的抗原核酸检测,结果无异常且按业务流程评估后,再按照分区分类管理和治疗 要求转至服务对象生活区域安置。

3. 临时外出就医服务对象管理。临时外出服务对象及陪同就医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单位和医院“两点一线”往返, 期间不得前往社会餐饮场所和堂食等方式就餐,确有就餐需要的应通过外卖等无接触方式购买,返院后应严格履行消毒、 登记手续后返回病房。因透析、化疗或其他特殊治疗需经常性外出就医的服务对象,应在院内独立区域居住并做好必要的防护措施。

4. 新入职员工管理。应按照完成新冠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到岗。新员工入职培训应包含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政 策、措施及个人防护指南。

5. 员工通勤。通勤员工应做好个人防护、登记、消毒,非必要不出入人员密集场所,外出及上下班途中应全程规范 佩戴口罩,根据需要开展相应频次的抗原或核酸检测。为服 务对象提供服务全程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6. 家属探视。家属探视应严格预约管理,尽量减少家属 入院探视时间,设置单独区域、保持足够距离和采取必要防 护措施。

7. 门诊患者管理。减少患者入院及门诊停留时间,加强接诊工作人员防护,门诊接诊人员及患者、陪护均需全程佩戴口罩。做到“一患一医一诊室”,接诊后及时做好消毒通风。

三、服务管理

8. 设立观察室。机构内应设置观察室,配备必要生活和护理服务条件。观察室应为具有独立卫生间的单人房间,设置相对独立。尽量使用独立空调,如需使用中央空调,应按规定采取防控措施。观察室生活垃圾应规范处理。工作人员 和服务对象等待抗原或核酸检测结果期间,应在观察室进行单人单间观察。严禁将机构不具备基本生活起居条件的设施 或场所设为观察室。住院区域应设置独立的、闭环管理的阳 性人员住院区,交叉选用抗原或核酸检测,患者检测结果无 异常后再转入普通病房。

9. 保障物资供应。(1)加强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用药保障,动态储备中药、解热和止咳等对症治疗药物、抗原检测试剂、口罩、防护服等物资,定期清点物资库存,确 定物资储备清单,按疫情高峰期使用量,储备不少于 15 天用量的防疫消毒物资;(2)按机构内服务对象、工作人员高峰期生活物资使用量,储备不少于 7 天的米、面、油等生活物资。若发现有变质物资,及时进行更换补充,确保机构内生 活用品、药品和食品的供应和安全。

10. 做好通风消毒。服务对象居室应每日至少开窗通风换气两次,每次不少于 30 分钟,不宜开窗通风的,应配备机械换气通风设备,必要时采用循环风空气消毒机等进行空气消毒。开窗通风时,应注意避免因室内外温差过大引起不适。

11. 确保公共环境清洁卫生。办公区域、服务场所的桌椅、物体表面、门把手、水龙头、各种开关按钮、扶手等高频接触物品表面每天擦拭消毒 1 次;厨房、洗衣房、垃圾处理场所(存放点)及后勤保障设施设备和物品每天喷洒或擦拭消毒不少于 1 次。公用卫生间、电梯间等人员流动频繁的公共场所要加大消毒频次,每天消毒不少于 2 次。

12. 确保服务对象居室环境清洁卫生。服务对象居室地面、窗台、床头柜、床围栏等,每天擦拭消毒 1 次;做好服务对象排泄物、呕吐物、痰渍等清洁消毒工作。使用消毒柜或采取煮沸方式对餐饮具进行消毒。

13. 规范废弃物管理。规范处理垃圾、污水、污物,消除 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滋生环境,做好机构内清洁消毒工作。规范处理医疗垃圾、生活垃圾、厨余垃圾。协调环卫机构做 好机构外邻近垃圾箱、转运站等清运消毒工作。定期检查卫 生间、厨房等地漏和下水口是否异常。废弃口罩、手套、鞋 套、防护衣等一次性用品,规范消毒后按照医疗垃圾处理。

四、个人防护

14. 做好个人防护。工作人员上岗前做好戴口罩、手消毒等防护准备,正确佩戴口罩,使用后及时更换;必要时使用医用橡胶手套等防护措施;在接触每位服务对象前、后,均应当洗手或手消毒,避免交叉感染。

15. 保持服务对象个人清洁。每日提醒或协助服务对象做 好洗漱、沐浴等个人清洁卫生,倡导服务对象勤洗手。保持服务对象口腔、身体、衣物、床单及居室清洁卫生,经常晾 晒服务对象被褥衣服。

16. 做好疫苗接种。机构应科学评估接种禁忌和服务对象 健康情况,合理安排身体条件适宜的服务对象,在本人或监 护人知情同意的情况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做到“应接尽 接”。在第 1 剂次加强免疫接种基础上,推动开展第 2 剂次加强免疫接种。密切观察接种疫苗人员身体状况,对接种后出 现的异常反应及时识别、妥善处理并及时汇总报告。

五、健康监测

17. 监测服务对象及工作人员健康状况。每天早晚各为服 务对象测量 1 次体温(接触式体温计要做到个人专用,否则需彻底消毒后再用。非接触式体温枪应当按照使用要求定期消毒),随时询问服务对象身体情况,提醒服务对象身体不适要及时告知护理人员。对患有基础疾病的服务对象,做好血压、血糖血氧等指标监测。尤其要密切监测出现新冠病毒 感染症状的服务对象健康状况,及时协助有重症风险的感染 者转诊或直接到相应医院接受诊治。

18. 定期开展抗原或核酸检测。机构应按照当地疾控部门 要求和单位实际情况定期开展抗原或核酸检测,并根据检测 结果决定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六、应急管理

19. 启动应急管理。(1)疫情严重期间,机构可根据当地 党委政府或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要求,综合研判采取包括封闭管理等管控措施;(2)机构应及时报告所属民政部门,并在民政、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的指导下采 取相应处置措施,防范疫情引入和扩散。(3)实行分区管理 模式,设置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设立双通道,制定 实施规范严谨的分区管理流程、操作规程,控制场所内聚集 性疫情。

20. 按照属地化疫情防控开展救治。及时发现、救治和管理感染者,尽量为感染者设置单独居室。建立完善感染者转 运机制、与医疗机构救治绿色通道机制,加强服务对象感染 后的分级分类诊疗,保障机构内感染人员得到第一时间转运 和优先救治。

21. 外来人员管理。外来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机构。因工作需要确需进入的人员,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和手消毒,需全 程佩戴N95/KN95 口罩,遵守相关防控要求并在规定区域内按规定路线活动。

22. 外出住院服务对象管理。外出就诊人员返回机构的,应在隔离病房或缓冲区观察 5 天,核酸或抗原检测阴性后转入生活区。

23. 工作人员管理。在岗工作人员应当在机构内封闭居住, 且尽量分散居住在不同房间,并定期轮换。不具备条件的机构,工作人员可实行 5-7 天一班的轮班制,实施“点对点” 通勤,上岗时采取二级防护标准。

24. 暂停不必要的活动。暂停机构内各类集体活动,服务对象、工作人员在院内不聚集。停止集中就餐,实行错峰送 餐制。

25. 机构内连续 5 天未出现新增感染者,可请示属地党委政府或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后,退出应急管理状态。

来源:《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操作指南》

END

本文来自【贵州疾控】,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传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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